
6月1日,塑料购物袋国标将正式实施。5月26日,在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等举办的“绿色北京减塑行动”环保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上,参与国标制定工作的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透露,今年6月1日之前生产的厚度在25微米以上的塑料购物袋还可继续使用一年,这将在即将出台的“限塑令”补充规定中进行特别说明。
董金狮介绍,国标对购物塑料袋厚度、强度、标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如果厂家能证明是生产日期在6月1日之前、厚度在25微米以上的塑料购物袋,即使产品没有国标要求的标识,也可以在保质期(1年)内继续销售。
另据悉,按照即将推行的新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预包装袋和其他塑料袋不在收费范围,只要符合“食品用塑料袋”有关规定并加贴QS标志即可;而由于蔬菜、水果等必须经过清洗才能食用,因此盛装这些商品的塑料购物袋一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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