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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8月起开发商须先定房价再拿地 来源:诚信建材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2-27

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并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这两部新《规范》直接在土地出让环节稳定房价。新《规范》要求,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定房价成先决条件


针对这两部新《规范》,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主要负责人表示,为贯彻国务院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精神,两部新《规范》对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竞买申请审查、签订出让合同和土地供后监管等各环节进行细化,以有效落实“国六条”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说,具体操作程序为,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设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出让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出让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在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符合出让文件确定的上述建设、规划和其他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公开出让。


新规范还加强了国土部门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管理。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等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条件,并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受让人违约,国土部门将追究责任,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开发商利润将受限


面对这两部新《规范》,有开发商反应强烈。


目前,土地拍卖主要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市场上因此一直有观点认为:因土地价格在拍卖中节节高升,才推升房价,而开发商的利润率却不受土地成本上涨影响,仍持续上扬。根据2005年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数据,万科等上市房地产企业近两年利润率普遍在30%左右,并没受土地价格上涨因素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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